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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逍遥胡子(第1页)

虽然不知道阿巴斯听到刘继兴的传话,当时会有什么反应,不过让那个胡子进宫来,却肯定是一定要照办的!

不说皇命天授这事,光是作为皇帝的小弟,来自海外的阿巴斯肯定就不敢违逆。

除非他不想在岭南混了!

显然阿巴斯不会那么傻!不说他现在自己是朝廷的市泊使,光是他引领沿海的所有海外商贾的这份荣耀,就不是普通人可以得到的。就更不要说他妹妹成了皇帝的女人,虽然还只是一个安人的身份,却真正是属于皇帝的女人!

在皇帝面前,阿巴斯就是一个奴才。

但是在这些普通商贾面前,他就是这岭南的土皇帝。

因为皇帝委托的商贸和海上航运,基本上都是阿巴斯负责的。

倒不是说皇帝撒手不管了,而是皇帝不想约束阿巴斯。这种经商贸易的事情,阿巴斯是行家。

术业有专攻,让懂行的人做懂行的事,这样才能人尽其才。

换句庸俗的话来说,就是要想狗守门,就要让狗吃饱。这么庸俗的道理,连小孩子都是懂得的,只有这样的话守家的狗才会忠诚,记得主人对他的好。

阿巴斯从来不忌讳人家说他是皇帝的走狗,因为兴王府好事的人都私底下传言,说阿巴斯因为自己妹妹的裙带关系,做到了岭南的市泊使。然后任何事情唯命是从,简直就是皇帝面前的一条洋狗!

老百姓家里的狗,连吃都是吃不饱的;做皇帝家里的狗,却比朝廷高官勋爵还要舒服。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阿巴斯肯定比谁都更明白。

一般人认为阿巴斯懂得这意思之后,肯定会勃然大怒。但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是,阿巴斯不但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很高兴自己在兴王府得到这个外号。

每逢宴请海外来的商贾,以及中原各国的一些大商贾,总会兴致勃勃的和别人提起,自己这个在兴王府得到的外号。

他认为这是一种荣耀!

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他心里真实的想法,但是他对皇帝肯定是忠心耿耿,这是兴王府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皇帝刘继兴当初看重阿巴斯,那是因为阿巴斯极好的行船技术,还有对造船的独到想法。

朝廷小型的楼舰之所以傲笑海外,和阿巴斯团队的付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初看到他可以率着团队,从波斯湾一直赶到兴王府来,刘继兴就不得不佩服这个时候,他们先进的造船技术,以及在大海上航行的技术。

如今因为朝廷秘密北进,肯定要在内陆河道大江里造船,所以阿巴斯这个不错的团队是绕不开的一个弯。刘继兴自然是把他们团队里的师傅,都聘请为军院和国子学、太学、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的老师,让他们替自己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来。

阿巴斯这个人也是极为聪明的,不但没有吝啬自己身边造船行船人的技术,还不断的给皇帝搜罗海外的人才,让他们在兴王府享受着皇帝一般的待遇,目的自然便是为了皇帝服务。

当然别人想像不到的是,如今阿巴斯在海外人里面的影响力,简直可以说是一手遮天。但是这一切刘继兴自然都了如指掌,因为阿巴斯没有产生任何的异心,这使得刘继兴极度欣赏自己这位便宜大舅子。毕竟像阿巴斯这么聪明的人,自然明白自己来到这里得到的一切,都来自于皇帝的赐予。

阿巴斯对皇帝的忠诚毋庸置疑!

即使是再多的女人,只要皇帝吱声的话,想必阿巴斯都不会吝色。刘继兴倒不是想抢自己手下的舞姬,而是感觉到这件事不简单。

何况这个胡子舞姬还只是他花钱,从另外的海外商贾手里买的,是一个跳舞有着绝妙专长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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