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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杀人灭口(第1页)

“百年棺灰,千年尸水,好东西啊,大补!”奴柘啧啧有声,眨眼之间,将地上的液体和虫子吞噬了个干干净净。

我看的也是目瞪口呆。

我只知道石奴柘是一种小灌木,也是一种药草,最爱生长在岩石山上。

但凡岩石上落下一点灰土,它都能生根发芽。

因为选择的地方一般都是土壤贫瘠,所以,奴柘往往生长了几十年,也只有一尺多高。

为了留住更多的水分,也为了在岩石上“坐稳”,奴柘的根上,会生出一个比主干粗十几倍的大疙瘩,也就是所谓的球茎,这球茎就是他作为观赏植物被人喜欢的原因。

可我哪里会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重口味,不单单喝尸水,还吞了痋虫。

而且,就算他的球茎有拳头那么大,可能将一个白囊人的绿液吞噬个干净,还是让我觉得出人意料。

这胃口,赶上一头猪了!

显然,这一幕让另一个白囊人也有点懵,被我踹飞之后,就愣在那,不知是逃还是朝我继续攻击了。

“还喝吗?”我朝奴柘诡谲一笑。

奴柘打了个饱嗝,啧啧有声道:“虽然已饱,但不介意吃撑一点。”

一听这话,我马上转头死死盯住了剩下的白囊人。

白囊人似乎感觉到了情况不妙,转头就朝门口跑,身体也快速缩扁,准备瞬间开溜。

“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我怒喝一声,一个饿虎扑食,死死将这白囊人压在了身下。

然后左手掐住它的脖子,将它拎起来,对准了奴柘,噗嗤就是一刀子。

和先前一样,一刀子下去,这使劲蹦跶的白囊人瞬间就像是泄了气,一股股暗绿色的污秽之物澎涌而出。奴柘扑上来就是一阵啧嘬,但这次的速度明显不如刚才,吮吸了好半天,才将这些绿液吞噬干净。

我手刃这白囊人的时候,先前那个被我用热水烫过的家伙,正准备再次钻进来,结果一探头,恰好看见了这一幕,顿时吓得慌忙钻了回去,一下子外边没了动静!

我看了奴柘一眼,想要去追。

既然动手了,干脆,来个赶尽杀绝。

“啊,太饱了,不行了,我吃不动了!”奴柘朝我摆了摆身体,一摇三晃,就像是醉酒一般,坐回了花盆里。

既然如此,剩下的那个家伙,跑掉就跑掉吧,总的留一个回去当做报信,也好让那朝我动手的人知会一声——老子毫发未损。

看着地上的两个半透明的囊皮,我长出一口气。

“妖爷,你到底惹了什么人啊,什么深仇大恨,一晚上两拨来杀你啊!呃……”休息片刻,奴柘便打着嗝问道。

是啊,什么深仇大恨,用得着一波物理攻击一波魔法攻击来杀我啊。

首先,不可能是阿爷。阿爷这人极度自负,而且,和我一样,没有人际交往,不可能让别人来杀我,要动手也是亲自来。

其次,似乎也不像是人脸獾余孽的报复。毕竟能调遣杀手,还能驾驭痋术的,应该是人才对。

所以,莫非是他们?

正在我暗自猜疑的时候,突然,我那一向是摆设的电话竟然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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