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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三雄
被黄韬抢白了那么一句,大眼儿一点事儿没有,反而白蔷薇羞红了脸,用手拔出小匕,又给大眼儿包扎了下伤口。
大眼儿嘿嘿的笑着说道:“怪的着我吗?这世界有那个女人不喜欢好汉子。她今日不争,明日她争得过方晴么?”
黄韬瞅了一眼白蔷薇,抿了抿嘴嘴,有些不喜的说道:“方晴大人武艺绝伦,与我们家大人才是天造地设的的一队儿。”
大眼儿并没有接话,反而是让白蔷薇暂时回去休息,不要将徐梁重伤的消息传出去。
送走白蔷薇,大眼儿拉住了黄韬说道:“方晴虽好,那人却在天边,又是皇帝的身边人,靠不住。不若让大人娶了蔷薇姑娘,成了指挥使的女婿,我们顺手也就能接过卫所的兵马。我们这群人起于毫末,想要席卷天下,就要鲸吞蛇噬,那样才能快速成长。”
黄韬撇撇嘴说道:“靠算计一个小姑娘,终究不光彩。”
大眼儿拍着圆滚滚的肚子,满不在乎的说道:“我大眼儿十八岁提着把菜刀便砍了一个伯爵的小崽子,发配充军这么多年,见了那么多龌龊,我比谁都明白,像是我们这种烂泥,要想上墙,就必须不择手段度!走正路,得等到何年何月?”
黄韬不再搭理他,反而将偃月刀拿了出来,从磨刀石上一下一下的打磨着。
大眼儿蹲在地上,一遍又一遍不耐其烦的给手里的长枪抹着桐油,一直到了日头落下,大眼儿抬起眉毛,看了黄韬一眼,只见黄韬不知道什么搂着大刀已经睡着了。
从鞋底上用匕首割了些狗屎,往黄韬嘴里放去。
却不料尚未走到黄韬近前的时候,恍惚间感觉眼前刀芒一闪,身上的袍子已经多了一条裂缝,胸口的护心毛掉了一地。
大眼儿骇的一个屁蹲坐在地上,手里的狗屎正巧落在自己的脸上。
大眼儿不待去擦拭脸上的狗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黄韬,伸着手指头指着他说道:“艹,刀芒,后天顶峰?你他娘的什么时候那么厉害了?”
黄韬手抚利刃,眼角的煞气一闪而逝,恢复一副平常人模样,“就许你会唐家霸王枪,我黄韬就一文不名吗?老大那日若不是将我灌醉,又有那神器在手,他未必是我的对手。”
大眼儿用袖口擦了擦狗屎,靠近黄韬,趁他不注意在他的后背蹭了蹭,说道:“大黄,隐藏绝技那么久,目的不就是想跟我一起偷营吗?我让你一起去就是了。”
黄韬嘴一撇说道:“只是我担心你不明不白死在那里罢了。”
大眼儿闻言,顿时不满道:“你是看不起你胖爷么?”
“看不起你胖!”
“你!”
三月初三,深夜,真定府,配军营。
此时虽然春柳萌芽,但是晨夕之间依然是寒风冷冽,更夫的铜锣在城市的街道上来回的传荡。
不知道谁谣传配军营千户徐梁身受重伤,真定府的士兵根本无法抵挡城外的闯军大军。一时间,城内的气氛变得又紧张起来。
一到夜晚,百姓就闭户家中,足不出户。
老书生穿着破破烂烂的袍子,手里牵着个穿着大号儒衫的机灵的小孩子爱。
敲了敲军营的大门,看见猛地抵在心口的长矛,不仅不畏惧,反而赞叹说道:“出枪如猛虎!果真有几分精兵的气势。”
士兵指了指身后猎猎作响的军旗,“此乃配军营重地,闲杂人等勿进,老人家速速回家。”
小家伙看到士兵凶巴巴的样子,很不开心,用手指他说道:“我们是来你们千户治病救命的!速速让开!”
那士兵闻言,怒道:“哪里来的乌鸦嘴!我们大人才没病!”
旁边又一士兵说道:“我猜多半是闯贼派来探听军情的细作,我们将他抓起来吧。”
“也对!抓起来!等天明让大人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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