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昉无奈地对小姑娘说:“我要去暖阁,你跟着我一起去吧,你家里的人应该也在那里。”
小姑娘依然站在那里瞪着他,秦昉恍然大悟,人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说了这么多都是废话。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这满京城的,居然还有人听不懂他说话!
秦昉挥挥扇子,从小姑娘面前走过去,沿着梅树之间的那条小路,向暖阁方向走去。
他走了几步,便发现那个小姑娘正在跟着他,那一跤摔得不轻,小姑娘走得很艰难,也走得很慢。
秦昉又想起了元姐儿,小时候有一次去昌平,他和元姐儿去爬树,元姐儿也是从树上掉下来,虽然也像这小姑娘一样,当时看起来摔得并不重,可是后来还是几天不能下地。
秦昉停下脚步,转身看向那个小姑娘,自言自语道:“你是我们家的客人,总不能让你就这么回去,你在这里等着吧,我去叫人过来。”
老宅和九芝胡同不一样,这里用的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仆,九芝胡同无论走到哪里,随便叫一声,就能有丫鬟婆子跑过来,可是这里不行,没人的地方就是真的没有人。
也不管那小姑娘有没有听懂,秦昉便往前走,他要去叫人,把这小姑娘抬回去,顺便请大夫给她看看,伤筋动骨一百天,若是真在梅花里秦家老宅受伤了,秦家总要表示表示。
一阵冷风吹来,树枝上的积雪被吹落下来,有的落到脸上,凉嗖嗖的,秦昉打个冷颤,忽然想起那小姑娘衣衫单薄,只穿着件小袄子,这大冷的天,她本就摔伤了,再这样站在冷风里,非要冻病了不可。
他没有多想,转过身来,重又走到小姑娘身边,解下身上鸭卵青面子的貂皮斗篷,递到小姑娘面前:“你把这个穿上。”
他说完就后悔了,看那小姑娘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分明就是听不懂,他说了也白说。
他闭上嘴,索性亲自动手,把那件貂皮斗篷披到小姑娘身上。
他的身材随了父亲,虽然只有十三岁,可身量修长,比同龄人高出很多,小姑娘娇娇小小,这件斗篷披到她身上,下摆拖到地上,小姑娘可能是对他突如其来的动作有点措不及防,不由自主向后退了两步,脚上的小牛皮靴子便踩到了斗篷的下摆上面。
秦昉看着自己那件价值千金,只有王孙贵族才能穿的貂皮斗篷就这样被踩在脚底下,只好叹叹气。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唉,谁让他遇到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呢。
他摇着手里的扇子,唉声叹气地往暖阁去了。
刚刚走出这条小路,迎面便看到几个丫鬟急匆匆走过来,为首的那个丫鬟看到了他,连忙屈膝行礼。
秦昉认出来,这是沈依依身边的丽彩。秦沈两家的孩子,从小就常在一起玩,彼此都很亲近,秦昉见来的是沈依依的丫鬟,也没把她们当成外人,笑着说道:“你们来得正好,那边有个不知是哪家的小姑娘,从树上摔下来了,你们快去把她背回来吧,我去让人请大夫。”
闻言,丽彩呀的一声,连忙对秦昉道:“多谢大公子,给您添麻烦了,奴婢们这就过去。”
秦昉眉毛微扬,这沈家的丫鬟可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说的像是沈家人给秦家添麻烦似的,那小姑娘又不是沈家的。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