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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美洲大陆后,天气温和了许多,空气湿润,尤其的舒服。
探索队由两百人组成,带上足够的水和干粮,人手一把火枪,阔刃砍刀用来在茂密的丛林中披荆斩棘。
剩下的人则是留在岸边,找平坦的高地搭建结实点的帐篷,还有为探险队员猎杀野味。
纽约附近的丛林不比南美,在中世纪时期南美沿岸大多是原始森林,伴着危机四伏的亚马逊丛林而生,没准脚一踩踩到一条沉睡中的凯门巨鳄,那家伙血盆大口一张,吞下两个人不成问题。
而在这里,在北美,情况就好得多了,只偶尔能碰见些不知名的生物,绕过便是。
穿行在阴暗潮湿的丛林中,高大的树木枝叶茂密,阳光透过它们的缝隙,投在前进的路上,留下无数个光斑。
先锋的胳膊被荆条刮得伤痕累累,但他们早已疼得麻木了,毫不在意地挥舞着砍刀,开辟前进的道路,并在树干上刻下印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重见天日,来到了一处小悬崖边,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平原!
使用钩锁,他们陆续滑下悬崖,短暂的休息后,向平原深处进军,在日薄西山之时,一条清澈的大河拦住了去路。
河边,生长着成排成排的针叶乔木,沿着河流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若是在热气球上俯瞰,将是多么壮丽的景色。
郑飞捧起河水洗了把脸,擦干,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已消失半边的夕阳,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啤酒,微笑道:“今晚不回去了,在这里住一夜,明天把其他人叫过来,砍下这些乔木盖房子。”
“晚餐吃什么,抓鱼吃吗?”汉斯搓搓手,盯着河里肥美的鲈鱼,咽了口唾沫。
“在海上吃了一个多月鱼还没吃够?看,那有鹿!”郑飞望着河对岸,吹了个口哨。
“哇哦哇哦哇哦,兄弟们别愣着了,走起!”
晚餐,鲈鱼汤加爆炒鹿肉,吃得探险队员们恨不得把锅都给舔干净。
原因是郑飞亲自下厨,用鹿肉做了顿中餐,全世界成百上千的菜系里,中餐是最美味的,无可匹敌。
即便米其林餐厅再高大上,它也做不出鱼香肉丝和西湖醋鱼的味道。
吃完饭,他们没有围着篝火嗨,早早的便睡了,白天长途跋涉那么久,累。
躺在帐篷里,听着缓缓流淌的水声,郑飞喝了口睡前红酒,合上了眼睛。
夜幕下的北美平原,静谧而和谐,时不时的有流星掠过天际,留下一道完美的曳光。
次日,破晓。
简单地吃个面包,人们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在建造木屋之前,得先搭个桥,对岸有许多动植物资源,而且昨天汉斯打猎时还在那边捡到了煤块。
郑飞没有和他们一起干活,因为懒,没别的。
他提着壶酒,一袋牛肉干,一袋盐焗豌豆,独自坐到了河边的树荫下,欣赏北美风光。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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