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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死族小镇的日常(第1页)

“竟然会有这种事。也就是说,其实斯坦因大人是不死者要塞的敌人,那个被历任教皇殿下赋予极高的评价,被列为亡灵领军人物的巫妖君王吗?!”

在被我告知过事情的来龙去脉过后,知道斯坦因真实身份后的保罗不禁唏嘘着。

看来我们的敌人,是连教皇也忌惮三分的恐怖存在。

——在不死者要塞最近的城镇中,通往空间传送点的路上。

看着就连身为教廷审判长子嗣的保罗这样见惯大人物的家伙,都被雷蒙大人的名号吓得不轻,无疑再次为雷蒙大人的威慑力加了分,我也难免有些悲伤。

顿了顿过后,保罗似乎是发现了自己的不妥……

“抱、抱歉,艾修因大人。属下并没有轻视目前的不死者要塞的意思,只是雷蒙大人他……怎么说呢,是在帕特里克大陆的威名,甚至能够被用来恐吓不听话的小孩。像是[如果你不听话,晚上就会被巫妖雷蒙的亡灵们抓走吃掉]这样的感觉。”

然后心有余悸的说出了这种话,看这幅架势估计他小时候也被吓到过。

不过这个形容是怎样,也太贴切了吧。

说起来,类似于这样的台词,应该是成长道理上的经典之作了吧,貌似我小时候也听到过像是:[你再不乖乖吃饭,就会被老巫婆抓走]之类的……

不知道当雷蒙大人听到自己还有这种有点厉害又有点可怜的称号时,会作何感想。

“听到没有,艾莉丝。你不乖乖听话就会被巫妖雷蒙的亡灵们抓走吃掉。”

“哼哼,艾莉丝已经不是小孩子啦。骨头大叔你吓人的这招被沃利夫爷爷用惯了呢,艾莉丝很早以前就不怕了喔”。

听我这么说,艾莉丝突然骄傲的扬起了头,挺着胸脯道。

竟然没有效果啊,稍微有些失望,这么想过来的话,狼人萝莉可是会把骷髅兵兄弟的肋骨拆开当零食吃的家伙,不怕亡灵也是当然的。

不去理会找到机会装大尾巴狼的艾莉丝,我东张西望的看着街道。

“虽说这里也不是什么大多数亡灵的聚居地,但也太萧条了吧,然后就是意外的干净啊。就连那边的骷髅马都快散架了,这些亡灵也太闲了点吧。”

眼前出现的光景,是要比想象中无聊得多的带着异世界风格的街道。

没有汽车和机车,也没有电线杆。

偌大的街道上,只是零零散散的行走着为数不多的骷髅或者僵尸这样的最下级亡灵,别说巫妖和吸血鬼这种稀有生物,连幽魂和女妖都没几只。

非要说有些意外的事情,就是街道极其干净整洁这点了吧。

“诶,大多数亡灵的生态就是什么也不做,毕竟不需要食物,也不会有代谢。本来只有等到灵魂枯竭时才会去抢夺其他生物的灵魂,但这几个世纪似乎有上位亡灵开始做起了买卖灵魂的生意,所以现在连斗争的风险都没有了。艾修因大人您不知道吗?”

似乎看出了我言辞中的疑惑,保罗也跟着解释了起来。

原来如此。

这样的发展也太不魔幻了吧,怎么会有上位亡灵想到把灵魂当成商品出售啊,这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煞风景了,连基本的物竞天择需求都被剥夺了啊。

生存条件已经低的可以,而且还不用为生存奔波了,难怪不死族都是些懒狗。

既然有这种程度的社会发展,那就不会有奇幻故事里的那种为宝物和美味的灵魂而争个你死我活的骨龙与巫妖了吧,估计只有坐在商店里谈论今天赚了多少灵魂的骨龙和巫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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