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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霸王点金枪舞开,风雨不透,连绵枪影攻向程大雷。程大雷顿时只有招架之力,而无还手之功,他只能一退再退。
但现在的情况是周围猛虎环伺,一心一意要杀掉程大雷。程大雷的身后已无退路,他必须向前。
王无敌在白沙岛苦修多年,书院一直压着他不让他出世,本就是当做杀手锏来用的。一杆枪十几年不出世,第一次出世时,那锋芒定然光照苍穹,无人能敌。
这次为了杀死程大雷,连铁枪无敌的王无敌都动用了,可见书院杀人的决心。
的确好强呐。
程大雷心中感慨一声,倒是无多少惧意。今天本就是一场硬仗,他本也没打算简单便宜的过了晃一圈。
王无敌很强,枪得蛮横,但他也并非程大雷遇见的最强的对头。
更何况,程大雷本来就是个杀贼。
不能后退,程大雷便向前,用手中的剑开路。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面对对方凌乱的枪法,程大雷大开大合的闪避很容易被对方所趁。所以,他选择迎难而上,用手接住了王无敌的霸王枪。
霸王点金枪重三十六斤,很明显,他强在速度、反应、眼力,但是,他的力气并不是很大。
真正的霸王枪,讲究一力降十会,一招霸王盖顶已经可以横扫天下,无人能敌。王无敌用的枪法,并不是真正的霸王枪,充其量也不过是霸王枪的衍生枪法。
程大雷用左手握住霸王枪,当真是险之又险,可也骇人得紧。那凌乱枪法烟消云散,只是一杆枪被捏在手中,王无敌面红耳赤,却撼不动程大雷分毫。
程大雷左手灵犀一指,接住他的长枪,右手直来直往的快剑,一剑洞穿王无敌的喉咙。
你名唤无敌,可不代表你就当真无敌喔。
程大雷上岛之后,第一次杀人,先拿书院压箱底的高手洗剑。九绝又怎样,一个个杀,总是能杀得完的。
程大雷左手提枪,右手握剑,猛回头一声高喝。
“谁来!”
众人一激灵,恍惚看到一头沾满血的猛虎从山林中窜了出来。
夫子从程大雷身上,再次想到气数这个词。他、孟玄青当年都是名动一方的角色,哪怕是宋寒之、张六、王无敌、孙飞鹰、周沧海如此多的这些人,都有自己的荣光时刻,也曾八仙桌上我最少,群英汇里独占鳌头。可今时今日,并不是从前他们风光露脸的时候。
程大雷这头猛兽今日气运旺得不行,很显然要鳌里夺尊。
且看看,能不能摁下他要抬起来的龙头。
杀。
程大雷往山顶闯,山下的人围过来,这白沙岛的山其实并没有多高,峰顶也不过百十多米。在很短时间内,程大雷身边围着的人便越来越多。
王无敌虽然没有亲手杀了他,但毕竟用自己的死缠住了程大雷。
此刻,书山剑阵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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