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这次行宫之行,魏澜带的家眷全是上次的老人,只多了魏明楷以及专门伺候小家伙的几个奴仆。
梅雪是保护阿秀的,梨落是一行人的药膳保障。
经过半日的马车之旅,阿秀再次住进了行宫外园属于魏澜的那座小院。
上次来是寒冬,除了汤泉池子没有什么亮点,如今是五月盛夏,行宫处处花红柳绿的,光魏澜住的这座小院都繁花似锦,别有洞天。
休整过后,阿秀、魏明珠带上魏明楷在院子里闲逛。
“明珠怎么不去泡池子?”经过汤泉那片假山,阿秀笑着问魏明珠,上次来魏明珠可是迫不及待的。
那时魏明珠才五岁,现在他八岁了,早不是只知道玩的小孩。
“你想泡就明说。”魏明珠故意误会阿秀的意思,推着弟弟的小车道,“我会照顾好弟弟。”
阿秀让他先去玩水,她等晚上跟魏澜一起泡。
三年前的阿秀年纪小,又是刚开始与魏澜做真夫妻,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从勉强承受变成学会享受做夫妻的快乐。三年过去,阿秀已经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少妇,对于久违的鸳鸯戏水,阿秀充满了期待。
天黑了,魏明珠、魏明楷都乖乖睡觉去了,阿秀乖乖地跟在魏澜身边,陪他游园散步,再“顺便”去泡个池子。
夜晚的天空洒满了星星,阿秀躺在池边平坦光滑的石板上,看看俊美狂野的世子爷,再看看高不可攀的星河,快乐的觉得神仙也不过如此。
三更天的时候,魏澜才替阿秀穿好衣裳。
“你背我回去。”阿秀坐在石室的床上,朝魏澜撒娇,力气都被他榨干了,阿秀现在只想睡觉,不想再走路。
自己带过来的女人,当然要宠着。
魏澜背对阿秀蹲了个稳稳的马步。
阿秀笑着扶着他站在床上,再趴到他后背,双手绕过世子爷的脖子交叠搭在他胸前。
魏澜抱住她腿弯,站了起来。
远处有蛙鸣阵阵,阿秀枕着魏澜宽阔的肩膀,舒舒服服地看着夜景,小声感慨道:“真好啊,第一次跟世子爷来的时候,我做梦都梦不到会过上今天的好日子。”
魏澜:“哪里好?”
阿秀掰着手指头道:“哪儿都好,世子爷疼我,明珠孝顺懂事,明楷白白胖胖的,家里有钱有势没有小妾,粗活累活都有下人伺候,当神仙也不过如此了,你还能想到比这更舒服的日子吗?”
魏澜代入阿秀的角度想了想,似乎确实没有。
袁紫霞虽然也有端王专宠,但袁紫霞还要面对薛太后那个恶婆婆,他母亲早世,阿秀比袁紫霞少了婆婆的烦恼。
“不过我能过得舒服,全靠世子爷在外面辛苦。”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的阿秀歪过头,对着自己的衣食父母道。她现在享受的所有荣耀都是世子爷挣的,冬天她在家里烤火睡热炕,世子爷在外面办案,夏天她在家里用冰吃冰镇荔枝,世子爷在皇上面前效力卖命。
“能嫁给世子爷,是我三辈子修来的福气。”阿秀说的都是真心话,言语都无法完全表达她的心意,所以阿秀伸长脖子,对着世子爷俊美的侧脸亲了一口。
她的嘴唇软软的,温温的。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