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因为实习对象多,比如徐顺利,李长顺,郑强,赵大壮,包括石柱子那几个小年轻的,现在都喜欢跑来找他剪头,这手艺肯定比孙凤琴同志进步的快。
李富斌同志这理发的手艺,现在完全可以挂牌开店了,这一点,孙凤琴同志都服。
然而这人手艺再好,也没办法给自己剪头,所以他这脑袋,就还得交给孙凤琴练手。
好在自打大女婿哥几个一来,李富斌才找回一点自己当年的形象,因为大女婿的剪发手艺,比他可好多了。
能不好吗,从十几岁就拿几个弟弟练手的人,说起来也算得上老师傅了。
然后在老丈人的指点下,再把发型弄的洋气一点,没瞅李富斌同志自打剪了这个小寸头,人都年轻了好几岁。
孙大壮老老实实坐在这让大姐夫摆弄,也是看大姐夫的头型和他们屯子里那些人的脑袋看着是不大一样,是,是好看。
然后在李富斌同志的努力下,娘几个果然见到了不一样的孙大壮,艾玛,这小伙这精神,当然,黑还是那么黑,瘦也还是那么瘦,不过别的,真挑不出啥大缺点了。
孙凤琴笑眯眯的瞧着自家的亲兄弟,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美滋滋的说道:“我们家的基因就是好,你们看你老舅好看,实际你们那几个姨更好看。”
基因是啥东西孙大壮听不懂,李如兰也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跟着一起骄傲。
刚刚利用理发的功夫,李富斌已经和小舅子说好了,今天他回去,就让孙凤霞娘仨负责挖菜,他负责往李家庄送,要是一天能送来二三十斤,两三毛钱就到手了。
这还是和收购外人的一个价,就凭李老板这个大方劲儿,咋可能挣自家人的钱。
估摸给钱的时候,最少得给他们加一倍,那一天可就是五六毛钱了?
我天,那还干啥去啊,别说是乡下,就是在城里上班,一个月也就十几二十块呗,
模样虽然如换了一个人,但孙大壮这偶尔傻里傻气的劲儿,还是那样,听完大姐夫和二外甥女的话,就一个劲儿的在那问这事真的假的。
今年荒地多,这场雨下完之后,那野菜野草都长疯了,大家现在都不用刻意出去挖菜了,下工的路上,就一人能拎半筐回家。
当得知大姐夫不是开玩笑的,一听大姐一家现在就拿这东西挣钱,孙大壮就又换了一个台词,不问真假了,一个劲儿的,“我天,我天,我的天呢。”
李如歌也是今天才知道,她姥姥家那个屯子,离李家庄抄近路走,才八里地。
考虑天已经要黑了,孙凤琴不放心自家老弟一个人回去,毕竟那近路是山路,虽然不怎么难走,可那林子里,不是还有动物啥的。
然后这夫妻俩就决定,他们今晚去孙家湾住一宿,明早骑车回来。
骑车绕点远,也就是多绕个三四里地,那几里地,走着觉得挺远,骑自行车真不算啥。
大蒸饺李如歌给姥姥家留了二十个,马肉又给拿二斤,还有一小碗溜肥肠。
这些只是拉馋的,姥姥一家现在肯定很缺粮食,毕竟一下多了三口人,而且那三口人自己那份救济粮还没拿回来。
她空间里两亩地小麦马上就要收成了,还有一亩地,收了一批花生,又收了一批辣椒。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