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杀虏报国是每一个汉家儿郎的理想,四明山的将士自然也不例外。
从扛起锄头来到四明山建立据点起他们就将死生置之肚外。
他们自知不会影响大局,抱着杀一个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的心态和绿营清军斗智斗勇,总算是存活了下来。
但郑成功攻陷南京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可是大明的陪都啊!
在何守义的命令下,四明山积极吸收抗清新鲜血液,逐步壮大了自己的实力。
当然训练新兵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何守义也知道不能揠苗助长,故而此次带兵出征他只带了部分新兵,绝大部分仍然留在了四明山!
这支军队的主力都是能征善战的老兵,论战力可谓是明军中的佼佼者了。
在何守义的指挥下,明军凶狠推进而清军节节败退。
此刻的战场俨然是一个巨大的绞肉场,绿营兵想要逃,但被死死咬住根本就逃不掉。
当一个人无比接近死亡的时候,恐惧感会急剧放大。
钱小六便是如此。
他眼睁睁的看着一柄刀捅进他的小腹,那名明军士兵又用力将刀柄绞动,钱小六只觉得一阵钻心的剧痛传来,随即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他想要将刀柄拔出,但这显然是徒劳。
那名明军士兵随即又夺过他的刀狠狠在他脖子上抹过。
“呃。。。呃呃。。。”
钱小六想要呼救,但发出的却是一声声闷响。
他只觉得眼前越来越黑,身体越来越冷,整个人轻飘飘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瘫倒在地身子不断抽搐,没过多久眼前便是一片漆黑,也没了动静。
像钱小六这样的清兵很多,他们本身战力并不突出,打打顺风仗没有什么问题,但逆风压力局是一定打不了的。
面对四明山明军的步步紧逼他们一退再退。
经过不懈的努力,何守义终于和郑成功汇合了。
郑成功充满感激的冲何守义抱了抱拳道:“何总兵,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了。”
他这真不是客套,如果不是何守义率部及时赶到,他别说反败为胜了,很可能死在这里。
只能说何守义出现的恰到好处,在郑成功最无力最需要支援的时候杀了出来!
“国姓爷说这些就真的见外了。大伙儿都是替朝廷效力的,还分什么彼此?鞑虏嚣张至此,若是我们再不合力抗敌,是要做亡国奴吗?汉家儿郎,誓不为奴!”
何守义慨叹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等到我们打赢了这仗好好喝一顿!”
郑成功点了点头道:“好,就叫我们一起联手杀虏!”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