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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士卒要想天天吃肉都没这个可能,在行伍里博彩耍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十赌九输,为了赚点赌资,一群欠了一屁股赌债的士卒也会接下这个悬赏。
“此二人价值五千两!爷亲自给尔等发赏钱!战殁者均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绍见到这招管用,立刻再次当众扬声宣布了一番自己所开出的悬赏令,今晚就是有我无他,你死我活的争斗。
为了宰了你们这里两个该死的红夷,老子花钱认了,五千两银子不亏,大爷银子有的是,再砸五千两也不会眨下眼睛!
被一个红夷斩杀四个亲兵,打到牙将吐血,自己还被割破了双手,这样的耻辱,连攻打海盗刘香时都不曾有过。
带着这么多人来进攻偷袭的红夷,郑绍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忍气吞声,有仇当场就得报,无须等到明天了。
“还等甚子?宰了此二贼!”
郑绍大喝一声,抄起落在地上的斩马刀,用刀尖点指对面的两个杀气腾腾的红夷,只要手下可以斩下其首级,那么郑绍便绝不食言,一两银子都不会差了。
“小的领命!弟兄们一起上!杀红夷!”
一个机灵的把总立刻应承下来,招呼身边的十几号家伙,这买卖要是做成了一个人少说也能分到二百两银子,机会难得,决计不容错过。
“杀啊~!”
对面的两个红夷委实身材高大,不易对付,可赏钱如此丰厚,众人禁不住诱惑,当兵入伍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今日得手,那就赚大了。
于是十几个郑军士卒便在银子的激励下,一股脑的冲了上去,郑爷就在后面看着呢,管他红夷、黑夷还是白夷,先剁碎了再说。
“当~!”
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对雇佣兵来说,不卖力是不会赚到更多的银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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