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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真理!
这是他们从古至今一直流传下来的规矩,从来都没有任何的改变,再说了他们自身都难保,谁又有这个勇气,敢顶着任川的压力去搀扶苟胜利啊?
那不是嫌弃自己死得还不够快吗?
如果是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他们或许都有血性,但要是他们是优势的那一方,那他们可能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往前冲。
可一旦他们处于绝对的劣势,甚至是生死都在别人的掌控中时,他们就会放弃所有的抵抗,甚至还会抱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
这才是人性。
当然。
这也更符合古武者的价值观跟世界观。
他们跟正常人,终归是有些差别的。
不管是思想还是什么。
皆是如此。
唐坤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看着苟富贵淡淡的道:“看吧,我就知道你肯定是要听的,既然这样,那我就开始讲了。”
“嗯。”
“我想想,哦对了,我记起来了,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唐坤清了清嗓子道:“以前,有一名洪门的少爷跟着家里的长辈去都市玩儿的时候,在街边碰到了一个因为捡了一个买馒头的老板无意间掉落的馒头,被人打得半死。”
“浑身都是血的躺在垃圾桶旁边,甚至他的身上全都堆满了垃圾,那个时候是冬天,他就这样躲在垃圾堆里,因为被垃圾盖在身上,他会感觉暖和一点点。”
“手里还倔强的拿着那挨了一顿毒打才换来的馒头吃着。”
“你不要再说了!”
苟富贵这一刻就跟疯了一样,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他怎么也爬不起来,双眼更是充血,看上去十分的恐怖。
不过唐坤就像是没有听见一般,继续他的讲述。
“突然一条恶狗冲来,一口就咬在了那个小乞丐的手上,小乞丐吃痛,手中的馒头也掉了,被那条狗给抢走了。”
“小乞丐崩溃了。”
“他哭得很伤心。”
“甚至想着要去死,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洪门的少爷出现了,他手里买着冰糖葫芦,还有一些吃的零食跟肉包子。”
“看到小乞丐可怜,就给了他包子。”
“就这样。”
“在洪门少爷的恳求下,家里的长辈才将这个小乞丐也顺便带回了洪门,成为了那个少爷的跟班,而他一直都没有名字。”
“而少爷也把他当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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