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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前在海上接近岛屿一样,这座看起来近在眼前的雪山,却是遥遥无期,走了不知多久,直到夕阳西下之时,依然没怎么拉近和它之间的距离,估计走了一半都不到。
坐在山坡上休息,郑飞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脱下湿漉漉的衣服凉快了一会儿,眺望着远方仿佛要消失在天涯海角的夕阳。
余晖落在他的脸上,也落在整片大地之上,他仰起头摇着水壶,最后几滴泉水顺着壶嘴,滴进他燥热的口腔,他润了润舌头,舔了几下干裂的嘴角。
“那该死的雪山怎么那么远,水都喝完了。”圣地亚哥抱怨道,伸出舌头喘气,神态像极了某种可爱的亲民动物。
“船长,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回去?”有水手问。
郑飞凝望着夕阳,沉思了一会儿,道:“继续走。”
他不喜欢半途而废,更不喜欢走回头路。
他喜欢一直向前,去探索发现不一样的风景。
没水了又怎样,又不是没渴过,以前没少在撒哈拉沙漠执行任务,那些所谓的理论说人三天不喝水就会死其实都是假的,在面临绝境时,人类的坚忍力超乎想象,绝不像研究显示的那么脆弱。
试过手抓单杠双脚离地,双臂伸直吊着吗?正常人一分钟都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是大神级,而有个摔下悬崖的人却抓住藤蔓整整吊了十几个小时直到获救,手臂早已没了知觉。
何况,顶多再有四个小时就能抵达雪山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口渴,而是天黑。
天一黑,前进的道路就看不清了,连猛兽逼近都无法察觉,这么大一座岛要是没有几只老虎,简直对不起满岛跑的羊羔和野猪。
在此必须得感谢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了。
达·芬奇利用闲暇功夫设计出了一个小工具,酒精灯,但不是一般的酒精灯。
火苗处用镂空的玻璃球包围起来,之所以镂空是便于散热,玻璃球被固定在用铁皮卷成的圆筒里,再通过铁筒内部几片镜子的作用,将酒精灯产生的光线折射向前方。
之所以用酒精而不是煤油,是因为煤油燃烧会冒黑烟,熏人。
达·芬奇给它取了个名字,手持照明筒,听着怪别扭的,被郑飞强行改成手电筒。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装置有点大,还需改进。
不知不觉间,夕阳便已消失在了天际,夜幕悄然降临,使得这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岛,更加恬静了些。
海风,被树林过滤之后的海风,清淡怡人,吹打在脸上不能再舒服,让人不由得就想深深吸上一口。
秀美的景色再加上天然氧吧,倘若在二十一世纪,这里肯定会被开发成旅游景点。
打开“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功率不小,能看清十几米以外的情况。
翻过了几个山头,他们听到了狼吠,幽怨绵长,仿佛是在对着空中悬挂着的那轮明月,长嚎。
在山林里听见狼嚎向来是很让人恐惧的,水手们不约而同地止住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武器,颤巍巍地打量四周的情况,腿不停哆嗦。
郑飞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道:“干什么呢还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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