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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学会心一笑,将《白天不懂夜的黑》发了过去,“先好好练练,要是林导那关过不去,我就是想卖你,这首歌也当不了主题曲。”
潘建言看到歌名的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再看到闵学打的字,更确定了心中的想法。
一时间竟有种被彩票砸中的感觉,千言万语又岂能是一个“谢”字可形容?
有些事情,值得永远记在心里。
潘建言默默关掉了手机,钻研起这首歌来。
※※※
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闵学是被电话打醒的。
不是发生案件,闵学看了下来电显示,居然是夏初小师妹。
“闵师兄,我到魔都了。”
哎?什么情况?
闵学还没完全清醒,随口问了句,“出差?”
“不是,是换工作地点了,我现在转到了魔都。”
这很突然呀,没一点征兆。
“在京城工作不顺心?”闵学抓了抓头发,终于坐了起来。
“没有拉,还是在同一家律所,不过是在魔都的分所,这边要开拓业务,需要人手,我就申请过来了,也算是个好的机遇吧。”
夏初说的很顺畅,其实并不然,当初主任和她提议的时候,家里是反对的。
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哦不,是孩子大了翅膀硬了,想管也管不了,夏初还是调到了魔都。
夏初出于什么考虑不得而知,反正闵学挺意外的。
虽然没做律师这行,但他身边的律师同学和朋友可不少。
闵学知道做律师这个行当,不是业务精通就万事大吉的,人脉也必不可少,否则哪里去找案源,又如何做后面的一系列工作?
不过既然小师妹这么选择了,想必也是有了周全的思考,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啊,恭喜恭喜,那我这个师兄可得尽一下地主之谊,美女师妹,有空赏光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和美女吃午饭还是挺愉快的,最起码赏心悦目啊。
碎花长裙加纯色薄罩衫,清新自然,这位夏初小师妹,绝对是街头的亮丽风景线。
见面一句甜甜的“师兄”,听的闵学老怀大慰。
闵学这次也没再火锅啊撸串儿之类的,带着这么个美女妹子,这些玩意儿有点煞风景啊。
当然,闵学也没显摆着去什么高大上的场所,他只是带着妹子去了一家老店,体验了把地道的魔都特色美食。
虽然作为京城人可能吃不惯吧,但到了一个地方,不尝尝当地特色,似乎总是不完满。
“怎么样,住的地方找好了吗?”闵学边吃边聊起来。
夏初点头,“离所里不远,单位都有考虑到,师兄你不用担心。”
啊,男神如此暖心,一切完美!
夏初对自己的调职决定再一次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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