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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黎恩和琼斯的分析,尼森这家伙早已经和普通的骗子不是同一种人物了。
他历次欺骗所得的金钱即使有大半被捐了出去或者被他曾经的后台——木工修士会收走。
但仅仅私藏下来的一点,也足以让他过几百年的优渥生活,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
就算是叛逃之后,为了躲避木工修士会的追捕,他也应该找个不引人注目的地方长久安定下来。
然而,在黎恩收服他之前,他一直都过着高调的生活。
如果骗局快要露馅,他就立刻换一个身份,却依旧在贵族的酒会上招摇过市,成为社交场上的中心,顺带勾搭几个贵妇人或者大小姐。
严格来说,这也是一种病。
喜好在人前出尽风头,不惜在幕后辛苦准备,甚至独自忍受随时可能被木工修士会的家伙找上门来的忧虑。
扮演什么角色的时候就会做到最好,甚至不受到严重刺激的话,他对自己的认知都会有偏差……
一言以蔽之,他入戏太深了。
原本黎恩和琼斯都觉得,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只要不刺激他的话,他就得乖乖认命,拿出深藏不露的全副本领为自己效力。
一个没有什么目标,仅仅为了自己的兴趣行事的家伙都能搅得许多贵族领地鸡飞狗跳。
那么若是给他拴上项圈,让他不得不打起十足精神来做事,效果自然会十分喜人才对。
嗯……的确是做的很好,甚至有些称职得过头了。
那一群非富即贵的年轻人佩着剑堵在门口,面对黎恩的质疑居然还比较理直气壮地顶了回来。
发生这样的事,正是因为尼森这位优秀的管家大人足够称职啦。
“听说琼斯阁下擅长剑术……”
光听年轻人的前半句话,倒还显得正常,黎恩自然不会否认自己的强项。
“……杀进几百条狼群之中,三两下就把一头房子那么大的狼王砍翻;
只出了一剑,就把白银级的大盗打成残废……”
这些……也勉强算是事实吧,黎恩还可以厚着脸皮默认。
虽说击杀那头神性巨狼的时候加上黄金级的帮手都打得艰苦无比,而那位不幸断臂的白银级其实也是某位勋爵的私人保镖罢了。
不过,年轻人最后说出的话,让黎恩的嘴角忍不住抽搐起来。
“……你还说过,现在这些贵族子弟,大多连花拳绣腿都不会,能射中只兔子就算神箭手,披甲骑马欺负手无寸铁的流民也可以吹捧成英勇事迹?”
年轻人的口气,不用说也知道十分之气愤了。
黎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虽说他见过不少类似的事,但同样也见识过一些贵族中的杰出者。
比如说银石城的那位新任城主,练武所需的肉食,药剂,宝剑等自然样样不缺,只要他有苦练的决心和还过得去的天分,就当然可以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练出一身远超同济的本事。
而且,就算贵族子弟们真的都是一群废柴,他难道就会傻到随便出口讽刺吗?
一位成名多年的大高手的训斥,往往会被当做告诫,至于黎恩这个刚刚有些名声的新人嘛,哪怕只是说实话也会被当做是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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