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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珠变,主角写一个胖子,前所未有的大胆尝试。这部作品,我很喜欢,里面写了很多我喜欢的宝石。无论是情节安排,还是设定,我觉得我都进步了。还记得那恨天无把、恨地无环套装吗?周维清这个sè迷迷的家伙。或许,这是我最后一部多女主的作品吧。
这本书写在2011年,那一年,我三十岁,小三变成了老三,三十而立,还记得,那一天生rì,我高烧四十度。开始时,我咬紧牙关,不吃药。因为据说生rì的时候吃药,未来一年身体都不会太好。我不担心其他,我只是想,如果总是生病,我还怎么写书?
因为体温太高,神志有些模糊,我一度感觉到,自己距离死神是那么的近。后来,我终于还是吃了退烧药,温度下来了,出了很多汗,吃碗热汤面,倚靠在床上,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十点开始,十二点前,六千字。这份记忆,似乎让我的三十岁生rì有了它的意义。
为了天珠,为了青chūn不再的三十岁,为了十周年庆第十一rì,求月票。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