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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此去鄞州打秋风(第2页)

隆兴二年八月十九,已经能远远看见越州的官道上,七司众人勒马而行,放眼望去尽是金黄色的秋收景象,连空气中都弥散着丰收的味道。

对七司而言,过去这半年也像是丰收一般。

张瞎子和洛轻亭尽挑着好话来拍步爷的马屁,邓小闲正蛊惑游平跟他去一趟春燕楼,素素在晴山的指点下,认出了地平线上哪一座才是天姥山。

步安骑在马上,神情悠然自得。

三百多只鬼的鬼气,令他的神力修为又上了一个台阶,连日赶路与熬夜,竟丝毫不觉得疲劳。

但在上门踢馆与挨家捉鬼的过程中,他还是从来没动过手。

大家都以为他没有修行天赋,假如一下子修为突飞猛进,解释起来可能会很麻烦。除此之外,步安觉得隐藏实力也有助于自保,当然,他潜意识里可能还怀着点要扮猪吃老虎的恶趣味。

他也拿自己模仿儒门射艺时的破坏力同祝修齐对比过,结论是相差不多,就算有差距,也就是一两条鬼气的事儿。但射艺纵然属于六艺中的三拙之一,也不是真的只凭蛮力的,至少还要点准头。

步安这阵子在众人面前练习射艺时,只用一丝一毫的魂力,不求杀伤,只求准度,但这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至于书艺,他也终于知道仓颉为什么要他写个字看看,因为仓颉的神术也与书艺异曲同工,同样的魂力修为,书法造诣越高,威力就更大。

步安琢磨着,自己再怎么练习书法也达不到书圣王羲之十分之一的高度,况且施展书艺太麻烦,不如射艺干脆,因此练习写字的功夫便比射箭要少得多。

“步爷!”洛轻亭突然在身后喊他,笑着手指天空道:“大雁!射一头下来吧!让大伙儿尝尝野味儿!”

假如还在天姥书院,方菲儿师姐大概会说,步师弟,大雁,写首诗吧……

步安笑着摇摇头,下山四个月了,他已经不再是山上那个小师弟,而是越州江湖人口中的步爷了。

他翻身下马,挽弓朝天,紧接着是砰的一声。

一丝魂力飞向秋日蔚蓝色的天空,也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步安撇撇嘴,心说果然还需要勤加练习。

唉!狗屎运!竟然真有一只大雁栽了下来!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步爷好射术!”游平的马屁简单直接。

“百步穿杨都不足以形容!”洛轻亭就显得更有文化一些。

“恐怕是惊弓之鸟吧?”晴山笑吟吟地看着步安。

“你瞄的不是这头吧?”邓小闲笑得更开心。

“掉哪儿去了?”惠圆和尚的问题最实际。

“找一只死物还不简单,跟我来吧……”张瞎子慢慢悠悠地调转马头,他不但走路无碍,居然连骑马都行,这在大半个月前就令步安对风水这项看似可有可无的道家内玄刮目相看。

“公子,一只大雁不够吃,要不要再射一只下来?”素素摸了摸肚子问道。

这孩子真不懂事,走一次狗屎运就不错了,再射就是自找不痛快了。

就算知道大伙儿都是故意恭维自己,但步安也要面子的,决计不肯再射了。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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