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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情死(为紫紫薇薇加更)
继续谈那些个名人轶事,便不能不说到徐志摩之死了。
清除内里一些事的,估计都不会将它看作一场单纯的意外,而是仰视这一番牡丹花下死浓烈逼情。
用命炸出来的风流与不朽,简直我辈楷模。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上旬,徐志摩与他的交际花夫人陆小曼大吵一架,新月派领袖当时在媳妇儿身上,再也见不着一束月光,心情基本被黑暗笼罩,于是衣袖一拂,负气出走。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徐大才子到南京,晚上在张歌海家遇上了杨杏佛,几个老友,加上张歆海夫人韩湘眉,高谈论阔,怀疑人生。
隔壁老王徐志摩,再次发挥其当年与陆小曼结成姻缘的挖墙脚功力,在当天深夜离别时分,当着人老公的面,徐老王以兄长般温醇宽厚的姿态,亲吻了一下韩湘眉清冷的左腮。
然后,他便坐上飞机赴另外一个女人的约——林徽因要在北平小礼堂举办一次艺术节,他当然必须得到场力挺。
结果天妒英才,陆小曼当日“你若坐飞机遇难了,我就做风流寡妇去。”还回荡在大才子的耳边,一语成谶!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京平线“济南号”载着三个人,在迷雾中一头撞向白马山,中国现代文学的新月从此暗淡,所有性情人士一片心碎。
白安在翻到差不多页尾时,看到人了徐志摩的一首诗,名《情死》。
感觉……嗯,特别的应景……
“丽质是命运的命运,我已经将你擒获在手内……一片狼藉的猩红,两手模糊的鲜血……”
《情死》,特么还真是情死!
正本书排版的很精细,前面几页是徐志摩的代表诗作,而后便从徐志摩写过的第一首诗开始,注释在书页的左边,明确的标注着徐志摩的当时经历和创作背景,还带印着徐志摩的原稿彩图……简直不能再给力。
白安看书,一向是很快的,书的末尾,写了徐志摩的生平“简介”,说是简介,其实不能再详细了。
在学到这位大才子在三十五岁的花样年龄凋谢时,还配上了胡适这超强祭文,写的真是深入遗骸:
“是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适,更悲壮的了!”
大师不愧是大师,这等强行装逼洗白的功力,高出我等两座山头。
侃完该谈正事。
系统日常任务有这么一条,仿写。
无论怎么看,都有那么点锻炼宿主能力的试炼意味,而把“仿写”这个词分开来看,一个“仿”一个“写”,仿在先写在后,主要意义便是临摹名家形体风骨,进一步吸取精华提炼自身,便如幼儿学步的拐杖或扶手,先支撑着他站起来,迈出人生中的第一步。
同理,仿写与学习,亦是所有文人所必须迈出的第一步。
白安想要仿写,第一步便是了解。
人物背景、性格、当时的遭遇与心境,社会背景、文化、大环境。
都是必须考证的仿写因素。
若不然,仿的只是形,没有骨,就全然失去了那一段精髓与风范,画虎不成反类犬。
在“写”一字上,却又要明确自己的斤两,发挥自己的长处与特点,写出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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