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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第2页)

“以前哥哥就跟我道歉了,我记得的,我不怪你。”

姜云清把脑袋枕在他肩上,身下小舟此起彼伏,像是不停地叩着他的名字,“小一,你好可怜。”

小一原本就叫小七的,是南初七小时候说话漏风,大家都听岔了。

南初七也跟着他放松下来,意有所指道:“小一长大了。”

是长大了,现在他能把姜云清抱在怀里,床榻间还能肆意折腾,颇有种以下欺上的成就感。

南初七目不斜视,声音轻到被水流卷走,说出来的话一点也不似表情的正经,“哥哥,你脸红了。”

姜云清的脸确实很红,像醉酒了似的,那股热度传入南初七的脖颈,不用看都知道,他难得害羞了一次。

年下就是好,姜云清亲手养大的。

即使年岁有些差距,是南初七怎么也弥补不了的遗憾,因为在这条路上,已经有人陪姜云清走过了,但南初七会用一颗未经雕琢的真心永远爱他。少年的感情炙热又偏执,跨越千山万水只为摘天上的月,去追一个根本碰不到的人。所以不论姜云清有过什么经历,有谁为他赴汤蹈火过,不论他是否愿意等待南初七,愿意在一段没有结局的感情上再摔一次——

南初七都不在乎,因为从身到心,当岁月交换的这一刻起,他就已经被刻上姜云清的名字了。

“我知道的,哥哥不会爱人,那我就更爱更爱你。”他慢慢说着,手往下放在姜云清的心口处,尽所有可能把自己的爱意全浇灌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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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它生长,让它发芽——”

爱是一种本能,它无师自通。

南初七轻轻拥住,连同明灯燃烧的声音一起落在了他的耳边:“最后开出花。”

谁能拒绝呢?

姜云清确信,自己的心早属于了南初七。

他抬头去看这场璀璨的明灯烟火,却被某人捏住下巴,重新低了脑袋,见南初七不知何时已躺进小舟,他在狭窄的船身里根本无法逃避。

南初七的眼底同样倒映着星河,但更多的还是姜云清,他笑着说:“明灯易逝,可哥哥天人之姿,怎能与你争辉。不如,哥哥也多瞧瞧我。”

他贯会讨姜云清欢喜,眼中情意绵绵,缠着自己一起沦陷进去。

白日不宣淫,否则要挨刀。南初七便说,现在是晚上了。

是晚上的话,就把白天没来得及做完的事做下去。

姜云清不说话,突然戳了戳南初七的耳朵。

狼族少主的身份于他而言,好像和平时不一样,但又十分贴切,不克制不隐忍,是跟“温驯”一词沾不了边的。

驯服得好,便死心塌地,反之,他也会装个样子,把猎物叼回窝里时,就咬得重些。

海阔山崖也逊他三分疏狂,这股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慵懒劲,大概真是勾住了姜云清吧。

要知道南初七的温柔乡总是藏着野心,每一声哥哥都是蓄谋已久的引诱,他抓住姜云清的手,从耳朵边移开了。

仔细看看姜云清藏在祭司服里的猫耳和尾巴,最后才说:“哥哥是三花猫,真是少见。”

三花猫极少出现公猫,的确难遇,如果有了便是一只招财猫。

而现在这只招财猫归南初七所有。

他又重新坐直身子,什么都不做,就想抱着姜云清,任凭小舟随意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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