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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程家灶台间飘出阵阵香气,这是程诺回娘家后吃的第一顿,多年不下厨的程母亲自操刀,做了几道女儿原来爱吃的拿手菜。
炸得金黄的小黄鱼,是程大壮刚从村里渔夫手上买的;外焦里嫩的卤水老豆腐,是村长那擅长点豆腐的媳妇送的;还有一份炒猪耳朵,是程父前两日给人杀猪拿回来的;加上一道木耳炒草鸡蛋、一碟子下酒的老醋花生、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野菜炖猪肝汤,配上一笼白胖胖软乎乎的白面馒头,吃得比过年还要好。
程家人最常吃的肉食,就是靠程父每次杀猪带回来的边角料,其中以下水最多,偶尔遇上大方的雇主,或者主人家办喜事,会舍得给他半斤到一斤猪腿肉。
每到这时候,猪肉拿回来不会做成炒菜,太少了放进菜里扒拉几筷子也见不到踪影,一人吃一口,没尝出味就没了,太不尽兴。
程母就想了个办法,干脆把猪肉练成油,炒菜的时候能代替豆油,又能吃到猪肉香味,此举获得全家赞同。
可每当程四娘回家时,一直以来的平和就会打破,因为她要吃肉,不仅是她,她婆家人也要吃肉,这些年从程家送到孟家的猪肉,少说也有一整只了。
武氏光想想都觉得心里堵得慌。
她掰开一个白馒头,在馅儿夹了一筷子炒猪耳,还嫌不够,想再夹一筷子,程母咳嗽一声,伸出去的筷子又缩了回来。
程母笑眯眯地往程诺碗里夹了一筷子猪耳朵:“来,四娘,你今日累着了,吃点猪耳朵补补。”
程诺笑道:“谢谢娘。”
猪耳朵刚送进嘴里,先尝到的是一股腥味,面对程母眼神里的期许,她强忍着没有吐出来。
大盛的调味料,价比黄金,谁家能研究出让百姓喜欢的调料,可谓有了聚宝盆,坐拥源源不断的财富。
而炒猪耳朵最重要的一步是用盐搓洗,料酒腌制去腥,才能有效去除表面的粘液和杂质,盐和酒都是金贵物。
程诺在末世之前,曾做过一段时间的网络美食博主,因为从小爱吃动手能力也强,吸引了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可惜她的账号运营没多久,赶上世界动荡,人类连基本食物来源都保证不了,她的账号自然也歇菜了。
再后来习惯了依靠药丸摄取营养,味觉几近退化,嗅觉却越发灵敏,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曾经做过的菜肴,便会一一出现在梦中,萦绕在她鼻尖,久久不能释怀。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西屋传来动静,程大壮和程二顺已经起了,程母正在院中叮嘱他们什么事,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个手帕,掀开里三层外三层,终于见了底,露出两粒拇指大点的银锭子。
“大哥,二哥,你们要出门吗?”
程诺问。
程二顺背起篓子,回答道:“去镇上买后日要用的食材,娘说买点肥猪肉回来炸油渣,再割点瘦的,回来炒着吃。”
程大壮手里拿的是鱼篓子,冲她道:“我去河边碰碰运气,村里打渔为生的贵叔说最近河道怪得很,常有鱼虾自己跑到河岸上,不少村民都捡到过,小妹,待在家里也没事,要不要跟大哥一起去?”
程诺摇摇头:“我跟二哥去镇上,上回桂香给我跟盼儿做了件里衣,一直想买点东西送给她。”
程二顺眉头一皱:“桂香做的衣服?”
他没记错的话,那丫头小时候绣的鸳鸯比野鸭子还难看吧。
别的女孩乞巧节跪拜月神娘娘,祈求长大后心灵手巧,这丫头用穿线的银针把蜘蛛的所有腿系上,说要拿它试试新学的金针问诊,被何大夫拿笤帚追在后头打。
“何桂香做的衣服能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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