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年王侯!(1)
城下,狼烟未息,晨阳却已经跃然升起。
金色的阳光,如以往一般,洒满这片荒凉却并不冷漠的大地。
空气中,飘荡着血与烟的味道。
沈凤初身上同样满是血色,昨晚究竟杀了多少人,他已经不知道了,身上的血究竟是谁的,他亦已经记不得,记得的,只是手中的剑,似乎也被磨砺得发烫,只记得,那一直响在耳边,从不停憩的战鼓。
松开她,他牵着她的腕一起行到城墙边,看着城墙下被鲜血和尸体染得斑驳的土地。
脚步轻响,尖爪磨过城砖。
小白小跑上来,停在云楚身侧,它周身银白的毛发已经被鲜血染成大片的血红。
刚才大军出城,它亦随着众人出城,一直就在沈凤初的左右,不知道咬死了多少瓦剌士军,身上自然也同样满是鲜血。
半空中,鹰鸣。
小黑掠过来,束羽落在沈凤初的肩头。
与小白相仿,它的身上、尖喙和双爪上也同样满是血迹,那份想要保护主人的心情,同样与小白无异。
城墙下,士兵、将军、百姓……皆是起身,转脸看向城墙。
城墙上,那两个人,并肩而站,衣发被西北的风吹起,烈烈而舞,身旁,一鹰一狼,背倚着苍茫湛蓝的天空,身上裹着阳光,耀眼的让人不敢逼视。
不知道是谁带头第一个跪下去,然后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所有人,皆是向着城墙上的沈凤初与云楚俯首。
经这一役,沈凤初也终于靠着自身的实力和那份想要保护西北的忘我心情征服了所有的百姓与将士。
“西北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沈凤初注视着城墙下跪拜的子民,沉默不语。
只是,一手握紧掌心中她的手指,一手握紧展羽剑的剑柄。
一手责任,一手她。
这两样东西,便是他此时的全部。
整理战场足足耗费了三天的时间,这一役,瓦剌军十万大军,全部覆没,当然,西北军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足有三万人死亡,两万余人受伤。
但是,比起对方的十万折损,这样的损伤同样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瓦剌国地域虽广,人数却少。
这一次,进攻西北,十万大军,足足准备了五年。
这一役已经大大折损了瓦剌的元气,青壮俱毙,马匹大损,至少十年之内,他们不可能有能力再有半点作为。
三万人的死,换回整个西北的十年安康,值了!
三天之后,沈凤初再次带兵出征,大军直取西疆。
达玛留守在西疆的五万人马早已经得到大军覆没的消息,失去军师如失去主心骨的瓦剌军马,几乎是不战便逃,西疆重新回到西北军手中。
从沈子龙军判到出征再到最后夺下西疆,不足十五日。
这十五日,沈凤初亦已经彻底颠覆他的草包纨绔的形象,以他的冷厉决断身手手段证明,他丝毫不逊于父亲沈重,有足够的资格做上这个西北王之位。
当他与云楚带着野狼团折回阳关城时,全城百姓对这位小王爷夹道相迎,不知道从何处采来的鲜花洒满了从城门到王府的路。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