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欢欢其实并不想这么快就结束,但也没有理由再留下来,只好起身跟着他出去。
结完账,唐小宝开车,载着欢欢和兰奴一起出发。
这一次,车速不快了。
一是正处于下班的高峰期,二是,他不想把欢欢弄吐了。
刚吃了饭呢,要是坐晕了,很容易吐。
大概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欢欢所住的小区。
这是一个很老旧的小区,房子都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产物,不过,别小看这些几层楼高的房子,在燕京,绝对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近些年,燕京的房价高得离谱,涨幅也能吓死很多人的。
欢欢租住在一个地下室里,只有十来个平米,里面的东西也很简单,不,直接就是简陋得不行了,完全就是一个标准的北漂配置。
不过,屋子里倒是没有方便面的味道,而且收拾得很整齐,屋子虽小,倒也有独立的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厨房,只是面积嘛,实在是小得可怜。
欢欢原本没有想要邀请唐小宝进来的打算,但她错就错在多了一句嘴,原本也就是客气,哪曾想,唐小宝居然真的厚着脸皮进来了。
一时间,欢欢有些拘束和不好意思。
这里实在是太简陋了一点。
唐小宝倒没有多想,进门就左右到处看。
“唐大哥,你坐吧,要不要喝点水?”
“嘿,我还真有些渴了。”
啊?
欢欢正要给唐小宝倒茶,后者却突然说:“对了,你这里有没有红牛?”
“啥?红牛?没有,要不,我现在去小区外面给你买?”
欢欢又客气了一句。
可唐小宝又厚脸皮了。
“好啊好啊,那就麻烦你了啊。”
唐小宝笑道。
欢欢哭笑不得。
但话都说出去了,总得有所表示啊。
“行,那唐大哥你先坐,我去去就回。”
欢欢出去了。
唐小宝问兰奴:“有没有发现什么?”
“阴气很重。”
兰奴回答。
唐小宝点点头:“好像这里有鬼。”
“对,但这只鬼,现在好像不在这里。”
兰奴说。
唐小宝道:“那怎么办?”
“要不,我留在这里?”
“算了,还是我一会儿先问问她再说吧,我好像有点发现了。”唐小宝道。
是的,他有所发现,总觉得这只鬼好像在这个屋子里,只是究竟在哪,唐小宝还看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欢欢回来了。
唐小宝喝了两口红牛,正色问道:“对了,欢欢,你最近是不是睡眠不好?”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