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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城小得可怜,出了瓜州窄小的城门,伤病营就在左近,也没走几步路,二人就已经站在了营地的门口。
费育惊讶的停住脚,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见过的听过的实在太多,随军而走的伤病营全天下都是一个样,邋遢肮脏,可此处怎地这般干净?
不同于医术世家的葛中行,费育可是货真价实的老郎中。
他走过的桥多过雷简走过的路,吃过的盐多过雷简吃过的米,而治过的人,也比雷简多出数倍。没别的,活得时间长而已……
在费育将近五十年的行医生涯中,他治疗过的伤兵数以万计,救治过的百姓不可计数,见识过的伤病营也不知多少处,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干净清爽的地方。
偌大的伤病营中,遍地的污秽垃圾不见了,露出了被石灰界过的黄土地面;充斥在营房内腐臭味也淡了许多,应该不绝于耳的哀声听不到了,还有欢声笑语传来。
“这是伤病营吗?!”费育怔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走错了罢?”
伤病营内。
房俊就着水盆中的清水洗了洗手,将为伤兵换绷带时沾在手掌上的脓血洗去。一名民伕过来,将脏水端出龗去倒掉,又换了一盆净水过来。
不仅是使用的清水不断更换,连原本肮脏污秽的地面也都给打扫了个干净。
“这一条绷带,要用滚水煮过才能再用。”房俊捡起丢在地上、沾满脓血的麻布带,交给另一名民伕,又大声提醒营房内地所有人:“每一件被褥衣物,还有换下来的绷带,都要用滚水煮过,放在阳光下晒干,才能再次使用,这是为防疫病留存在衣物上。还有营房中,也要每日清理一番,否则必生疾疫。”
“诺!”营内无论是郎中亦或是帮忙的民夫,还是躺着的伤病员,都齐齐的应了一声,看向房俊的眼神炽热而崇拜。
没办法,这位的手段实在是超过普通人的认知,太神了……
皮肉翻卷的一道长长的刀口,拿着针线就给人缝上了,血也止住了,人也救回来了!
谁敢不服?
这简直就是神医在世,比之传说中的那位老神仙药王孙思邈怕也不遑多让了!
而且此种缝合之法一旦在军中流传,可知往后因失血过多而死的弟兄便可大大减少,那个不将房俊奉为神明?
最厉害的,还是箭创的救治!
从古至今,但凡箭簇传入腹内,因箭簇上带有铁毒,就没听说过人还能活的!
可是那个中了箭的斥候,被新乡侯用刀子将肚子豁开,完整的取出箭簇,然后用烈酒将伤口清洗一番,缝合之后,三天了那斥候也没死!
非但没死,除了第一天浑身发热昏迷不醒之外,精神头一天比一天好,居然硬生生从阎王老爷手里把这条命给抢回来了!
此时房俊不但在伤病营中威望崇高,他的名气也随着前来探视的士兵传到各军之中,为他搏了一个“阎王敌”的雅号……
将手擦干,房俊笑呵呵来到那个腹部中箭的少年斥候身前,问道:“感觉如何?”
“就是有点疼,不过这不算啥!小的现在觉得浑身是劲儿,拎着刀子照样上阵杀敌!”
这斥候张着一张娃娃脸,身体却壮实得像个小牛犊子,体质好到爆,不然在没有抗生素抑制伤口感染的情况下,仍能挨过开膛破腹的大手术。
而且这小子看似清秀,实则血气方刚,整个人有着一股子永不服输的狠劲儿,很招人喜欢。
“呵呵,你现在不能乱动,将身体养好了,杀敌有的是机会!”房俊笑着叮嘱几句,问道:“你叫什么?”
斥候大声道:“回侯爷话,小的叫席君买!”
“席君买?!”
房俊嘴角一抽,瞅了瞅这小子:“好名字,我看好你……”
“谢侯爷!”席君买咧开嘴,喜不自禁。
他有感觉,这位新乡侯似乎很欣赏自己,这可是大大的贵人啊,不知道能不能有机会在他身边当个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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